北京华税律师 张倩:废塑料回收入账方式与税务风险

作者: 废塑料新观察
发布于: 2025-10-11 13:54
2025年9月,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张倩,在ChinaReplas2025第32届中国国际塑料回收和再生大会,以“从PCR追溯看再生塑料行业税务合规要点”为主题发表演讲,为企业在合规经营与政策红利之间找到平衡点提供了专业指引。

张倩(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 1 
PCR强制使用与可追溯成为全球趋势,税收监管同步升级
张倩律师指出,国际上,欧盟《包装与包装废弃物条例》(PPWR)及美国多个州的强制PCR含量法案,正在推动全球再生塑料产业链向“可追溯、标准化”方向发展。国内《“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等政策也明确提出了“强制使用再生材料”的制度导向。
随着税收征管数字化、智能化、全链条化不断升级,张倩强调:“PCR强制使用与可追溯将使再生塑料企业的采购、生产、销售环节形成闭环勾稽关系,征管系统可通过大数据比对进销项发票、PCR含量、物流轨迹等信息,对企业税务合规提出更高要求。”
— 2 
税收征管数字化:“反向开票”与大数据模型助力风险防控
2021年《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指出: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其中对2025年设定了多项改革任务,包括: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等。
当前多地税务机关已通过“反向开票”政策加强对资源回收企业的监管,并建立“三维跟踪台账”对自然人出售者进行汇算清缴管理。
更值得关注的是,税务机关正通过大数据风险指标模型,对发票用量异常、进销品名不符、连号顶额开票等行为进行智能扫描。例如某地税务局在省税务局大数据云平台中嵌入“货劳税以数促治”模块,打造货物和劳务税风险防控“智能扫描仪”,2024年9月“智能扫描仪”运行以来,该市税务局半年内核查整改1.3万余户次,查补税款2.03亿元,显示出数字化税收征管的强大威力。

现场演讲视频回放

在全链条的发票监管下,再生塑料企业无论是自供应商处取得发票还是反向开票,亦或是仍以自制凭证入账,均需关注新趋势下带来的税务合规挑战。根据相关规定,未取得发票或取得的发票不合规,可能会被要求作增值税进项转出、调整补缴所得税等。

点击下方二维码,查看完整演讲视频

了解“PCR强制使用与可追溯趋势下再生塑料税务合规要点

ChinaReplas2025第32届中国塑料回收和再生大会暨第8届中国国际塑料循环展在宁波圆满落幕,为了将精彩内容分享给大家,废塑料新观察将连续更新嘉宾的精彩演讲内容,欢迎读者们持续关注。

— 3 
再生塑料企业税务合规四大要点
张倩律师结合实务经验,提出再生塑料企业在PCR追溯趋势下的四大合规要点:

1

规范取得供应商发票

企业应定期开展税务健康检查,确保发票主体信息、品名、金额、数量与实际业务一致,避免因发票不合规导致进项转出或所得税调整。

2

合规适用“反向开票”政策

反向开票需确保交易主体、金额、数量真实一致,并按规定留存业务真实性资料,避免被认定为虚开或无效凭证。

3

避免回收废塑料以自制凭证入账

“反向开票”政策回应了资源回收业务中“第一张票”的问题,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具的发票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以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使用。
在税收政策已对实践难题提出解决方式后,对于资源回收企业不适用“反向开票”政策、仍以自制凭证入账的情况,部分地方税务机关可能会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的规定,要求企业补开、换开发票,对于无法补开、换开的,则将被认定为未取得合法有效凭证,面临调整补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的风险。

4

善用即征即退税收优惠

根据《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的规定,以“废塑料”为原料综合利用生产“再生塑料颗粒”“再生瓶片”等产品,符合条件的,可以适颗粒”,符合条件的,可以适用100%比例的即征即退。用70%比例的即征即退;以“废农膜”为原料综合利用生产“再生塑料制品”“再生塑料

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适用条件:

  • 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的要求。
  • 税务合规:按规定取得发票;申请退税税款所属期前6个月未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税务机关处罚(单次10万元以下罚款除外),或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发票的情形;纳税信用级别不为C级或D级。
  • 环境保护合规:销售综合利用产品不属于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不属于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重污染工艺;申请退税税款所属期前6个月未因违反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综合利用的资源属于危废的,应当取得经营许可。
  • 建立再生资源收购台账,留存备查。
    张倩律师总结道:“在PCR强制使用与可追溯成为主流的背景下,再生塑料企业唯有主动适应税收征管的数字化变革,才能在政策红利中行稳致远。”她建议企业尽早建立税务内控体系,结合行业特点优化业务流程,实现可持续发展与合规经营的双重目标。
    图片

    信息咨询,老朋友请联系工作人员,新朋友请扫码,电话:18901309935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废塑料新观察
    分享

    推荐文章

    • 2025-10-11
      废塑料新观察
      扫描上方二维码,提交建议一份覆盖2025年以来的行业并购追踪清单(Mergers & Acquisitions Tracker)已由 Plastics News 编辑团队整理发布,以汇总方式呈现塑料行业内的交易动态。该清单记录了买方与所收购公司/资产,并附相关链接以便延伸阅读;对于塑料循环回收企业、品牌方与投资机构,这份清单可作为观察行业结构变化的窗口。 这份并购清单意味着什么?首先是并购活动持续发生在塑料价值链的多环节:从回收/分选、清洗再生、PCR(再生料)配混,到包装与改性加工、上游树脂与化工。其次是买方类型呈多元化:产业内生扩张(材料商、包装转化商)、环境与废弃物管理企业、以及财务投资者均有出现。 — 1 —对循环回收赛道的潜在影响 纵向整合与规模化:通过并购打通“回收—再生—下游应用”的链条,有助于稳定可回收原料与再生料的供应,降低单一环节波动对整体的影响。 技术与合规能力的补齐:交易中常见的动机包括获取分选识别、清洗除杂、脱墨与除味等工艺,或布局化学回收等技术路线,以应对客户对质量一致性与合规溯源的要求。 议价与市场结构变化:...
    • 2025-10-11
      废塑料新观察
      扫描上方二维码,提交建议信息咨询,老朋友请联系工作人员,新朋友请扫码,电话:18901309935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废塑料新观察
    • 2025-10-10
      废塑料新观察
      扫描上方二维码,提交建议联合国推动的全球塑料条约谈判正面临新的不确定性。在多年协商未果后,原本被寄予厚望的国际协定如今似乎陷入了“原本被视为希望之光的全球塑料条约,如今却显现出愈发不确定的前景”的尴尬境地。 — 1 —主席离任引发外界担忧 据《卫报》10月7日报道,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负责主持塑料条约谈判的官员路易斯·瓦亚斯·瓦尔迪维索(Luis Vayas Valdivieso)确认将因“个人与职业原因”离职。他在接受采访时坦言,塑料条约谈判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挑战”。 这次离任发生在8月日内瓦特别会议未能达成共识之后。此次会议原被视为推动条约迈向最终框架的重要节点,但分歧依旧严重,使得条约未来前景更加黯淡。 — 2 —分歧焦点:治理范围与优先方向 目前,国际社会在条约的方向上分成两派: 一方认为应聚焦于清理现有塑料污染和完善全球回收基础设施,以推动资源循环与技术合作; 另一方则主张对塑料生产总量设定上限,从源头限制塑料消费增长。 这场分歧反映出各国在经济利益与环保承诺之间的权衡。许多发展中国家担心严格的生产...
    • toolbar
      联系电话:010-62665052
    • toolbar
      联系邮箱:huyang@gjjy55.wecom.work
    • toolbar
      toolbar
    • toolbar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