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院农食所 李强:回收料≠再生料,73号文不构成食品接触用再生塑料行业准入障碍

作者: 废塑料新观察
发布于: 2025-10-09 10:41
2025年9月,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农业食品标准化研究所 副所长/研究员 李强,在ChinaReplas2025第32届中国国际塑料回收和再生大会,以“食品用再生塑料的思考——从监管角度”为主题发表演讲,系统阐述了对食品用再生塑料全链条监管的见解。他重点介绍了我国食品相关产品的风险管理措施,并就食品接触用再生塑料的管理提出了建议,为再生塑料合规应用夯实了监管技术基础。


李强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农业食品标准化研究所

副所长/研究员


— 1 
我国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框架与法律依据
我国食品相关产品的范围主要包括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洗涤剂、消毒剂,以及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涉及13类材质、500多种产品,有8万多家生产企业,食品相关产品“种类多、企业多、应用广”,而材质更是种类复杂、安全属性多和产业链多样。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一条、第五十二条)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生产者、销售者对其生产、销售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负责。
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实施生产许可(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在2024年10月发布的《关于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实施意见》
  • 到2025年底,对所有实施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开展质量安全追溯。

  • 到2027年底,对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以外,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重点工业产品开展质量安全追溯。

李强,完整演讲视频回放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管理机制、主要管理手段、生产许可、企业生产条件(如关键生产工艺和设备、检验设备等)、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等更多相关内容,可观看现场演讲视频回放。

点击下方二维码,观看

李强,视频回放

ChinaReplas2025第32届中国塑料回收和再生大会暨第8届中国国际塑料循环展在宁波圆满落幕,为了将精彩内容分享给大家,废塑料新观察将连续更新嘉宾的精彩演讲内容,欢迎读者们持续关注。

— 2 
食品接触用再生塑料的管理
食品接触用再生塑料是一种新的产品品种,在中国要落地相关法规,最核心的是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条、第九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要求进行安全性评估,审批之后才能进行生产。

欧盟对EREMA MPR技术评估标准

食品接触用再生塑料是技术趋势,中国最终也会落地相关法规:
— 3 
回收料≠再生料
73号文不构成再生塑料行业准入障碍
再生塑料为什么不能用于食品接触?
根据2018年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行告知承诺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质监〔2018〕73号),行政审批机关的告知内容包括“不应使用回收料进行生产”
这一要求体现了国家对食品接触材料中禁止使用回收塑料的一贯监管立场。该政策最早可追溯至原卫生部发布的《食品用塑料制品及原材料卫生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8号,已于2010年12月废止),其中第七条规定:“凡加工塑料食具、容器、食品包装材料,不得使用回收塑料。”该办法的废止并非放松对回收料的监管,而是由于2009年《食品安全法》的实施,监管职责有调整。尽管如此,国家对于食品接触材料中使用回收料的态度始终未变,即不应使用。

相关文件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回收料≠再生料!“回收料”与“再生料”在定义、来源及加工工艺上存在本质区别。因此,73号文中“不应使用回收料进行生产”的表述,并不构成对再生塑料用于食品接触材料的行业准入障碍。
食品接触用再生塑料是一种新的产品品种,其合规应用需依托科学的技术支撑与完善的制度保障。当前,我国已建立相应的审批机制,应依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配套法规,按程序开展安全性评估与行政许可。
因此,推动食品接触用再生塑料的合规应用,关键在于为其确立合法、清晰且可执行的身份定位,并实现标准、评估与监管的制度化衔接。
— 4 
推动再生塑料落地应用
食品接触用再生塑料,回收料的可靠回收是重要前提,建议实行“一企一工艺一审批”制度重点审查生产过程、控制参数、终产品质量要求、标签标识等。
再生塑料全过程控制是持续合规的前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进货查验的重要依据。从技术层面希望尽快实现食品塑料实现原级回收利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农业食品标准化研究所在积极推动再生塑料落地应用,包括:
(1)开展国外再生塑料监管研究
(2)开展再生塑料生产过程检查方法研究
(3)开展使用再生塑料生产塑料制品生产过程检查研究
(4)开展再生塑料生产使用全程追溯研究

图片

信息咨询,老朋友请联系工作人员,新朋友请扫码

电话:18901309935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废塑料新观察
分享

推荐文章

  • 2025-10-20
    废塑料新观察
    扫描上方二维码,提交建议10月17日,加州总检察长罗布·邦塔宣布,对三家塑料袋制造商提起诉讼。由于该州回收系统实际上无法处理塑料袋,这些公司将其产品标注为“可回收”的行为构成了虚假宣传。与此同时,另有四家公司就类似指控达成和解,此类误导性营销直接加剧了塑料污染。图:加州总检察长罗布·邦塔 (Rob Bonta)— 1 —加州起诉3家,和解4家塑料袋制造商 邦塔17日正式起诉 Novolex Holdings LLC(全球最大食品包装生产商之一)、Inteplast Group Corp 与 Mettler Packaging LLC,这些公司在袋子上贴上“追箭头”符号和其他误导性可回收性声明,指控其违反《环境营销声明法》、《虚假广告法》和《不正当竞争法》。检方指出,这些公司无法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在加州贩售的塑料袋有被实际回收。与此同时,加州与 Revolution、Metro Poly、PreZero 以及 API 四家公司达成和解。根据协议,这四家公司将停止在加州贩售塑料袋,并支付总计超过170万美元,其中包括110万美元罚款与63.6万美元的律师与诉讼费用。邦塔在记者会上表示:"这些公...
  • 2025-10-20
    废塑料新观察
    杨宏训(伟易达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注塑部门 品质总管)个人简介伟易达电子实业有限公司隶属于上市跨国集团伟易达(HKSE:303)。集团成立于1976年,在14个国家及地区设有办事处,于中国香港、中国大陆、德国、美国、加拿大设有产品研究及开发中心。伟易达着力投资产品研究及开发,旗下拥有电子学习产品、电讯产品及承包生产服务,40年产品品质坚持,使伟易达获业界和消费者高度认可和信赖。ChinaReplas报告主题PIR材料的精益管理报告精选在制造业高速发展的今天,如何高效、环保地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伟易达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全球知名的电子学习产品、电讯产品及承包生产服务供应商,始终秉持“品质与环保并重”的理念,在注塑生产过程中实现了废料的精细化分类与高效回收利用,树立了行业绿色管理的新典范。在注塑生产过程中,伟易达在注塑生产过程中将废料分为三类,并分别采取科学合理的回收方式:1. 机边水口料:即时回收,高效利用通过机械手将产品与水口料一同吸出并自动分离,水口料直接落入水口机进行粉碎。根...
  • 2025-10-20
    废塑料新观察
    扫描上方二维码,提交建议传统的回收方法在处理复杂、受污染或多材料混合的塑料流时往往效果有限。随着欧盟大力推进循环经济,溶解回收作为一种有前景的解决方案,正逐渐受到重视。在欧盟废物管理层级框架下,溶解回收被归类为物理回收,直接助力塑料循环性。物理回收的核心优势是保持聚合物链完整,使这一高价值工程材料可重新制备利用。近日,欧洲塑料回收协会(Plastics Recyclers Europe)发布了溶解回收白皮书,从技术原理、实际应用、效益与考量、政策框架等维度,客观梳理溶解回收技术的核心价值与发展路径。如需全文,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1 —两种工艺类型 溶解回收是一种利用溶剂对塑料废物中的聚合物进行物理分离的回收技术。该技术不涉及化学反应,能够保持聚合物链的完整,并通过溶剂的重复使用实现高效纯化。 (1)聚合物定向溶解提纯(主流工艺) 利用聚合物在溶剂中溶解度的差异,从均质混合物(如相容聚合物共混物)或非均质混合物(如复合材料、多层材料)中选择性溶解目标聚合物,其余成分不溶解,再通过过滤等方式分离,最终得到高纯度目...
  • toolbar
    联系电话:010-62665052
  • toolbar
    联系邮箱:huyang@gjjy55.wecom.work
  • toolbar
    toolbar
  • toolbar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