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对一次性塑料包装强制可堆肥认证
意大利对一次性塑料包装强制可堆肥认证
适用范围与中国出口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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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与时间线
该法令在《意大利环境法典》(Legislative Decree 152/2006)中新增第 226-quinquies 条,并修改第 261 条(处罚条款)。
二、适用范围(以最终转换法律为准)
法令要求以下一次性塑料包装取得可降解、可堆肥认证:
需注意,转换法律对适用范围作了调整:预包装净重低于 1.5 公斤的新鲜果蔬一次性塑料包装,经修订后大幅豁免,草莓、葡萄、桃、杏、成熟水果、香草、栽培食用菌等大量品类不再强制要求可堆肥。
三、核心要求与处罚
受约束的包装须符合 EN 13432(意大利采纳为 UNI EN 13432,即通过工业堆肥和生物降解实现回收的包装要求)或等效欧洲标准,并由认可机构认证。
未取得认证的,行政罚款为 2,500 至 25,000 欧元;若违规包装货值超过违法主体年营业额的 10%,罚款最高可上浮至最高额的 4 倍(即 10 万欧元)。需注意:认证义务自 2026 年 8 月 8 日 起生效,处罚条款自 2030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
此外,经济运营者如能证明其包装系依据制造商、进口商或分销商提供的合规文件(证明符合 226-quinquies 要求)取得,可免于上述罚款;但明知不合规或不合规显而易见的情形除外。
四、法律依据
PPWR 第 25 条第 1 款(Art. 25(1))规定,附录 V 所列包装格式自 2030 年 1 月 1 日起禁止投放市场。同时,PPWR 第 9 条第 2 款(b)项(Art. 9(2)(b))允许成员国对在本法规适用前已要求可堆肥的包装继续提出可堆肥要求;第 25 条第 3 款(Art. 25(3))明确前述禁令不影响该项安排。
意大利据此提前立法,对上述包装提出可堆肥强制要求,早于 PPWR 附录 V 的 2030 年禁令。
需说明的是,法令通过前,欧盟委员会曾通过技术法规信息系统(TRIS)提出关切:意大利草案原拟自 203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但 Art. 9(2)(b) 要求成员国的可堆肥要求须在 PPWR 于 2026 年 8 月 12 日适用前即已存在。意大利最终将生效日期提前至 8 月 8 日。
五、豁免情形
• 预包装净重低于 1.5 公斤的新鲜果蔬包装(大量品类豁免);
• 与外卖即食食品一同提供、无需二次加工的配套包装;
• 医院、诊所、养老院等有个性化护理需要、为保障安全卫生而使用的包装。
六、对中国出口企业的影响
出口意大利的相关包装,在满足 PPWR 一般要求之外,还须额外取得 EN 13432 可堆肥认证。未取得认证的包装面临无法清关或下架风险。
建议企业:
1. 核查出口意大利的包装是否属于上述强制范围(重点为 HORECA 堂食、调味品单份包装、酒店洗护用品);
2. 属于的,确认是否已取得 EN 13432 或等效认证;
3. 酒店洗护类包装,须同时确认内容物产品的可堆肥认证;
4. 生鲜果蔬包装虽经修订大幅豁免,仍应核对最终豁免清单确认是否落入豁免;
5. 关注意大利执法安排(处罚自 2030 年起执行)及各成员国类似立法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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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回顾
• 意大利《包装法令》自 2026 年 8 月 8 日以第 143 号法令生效,经第 173 号法律修订转换后于 10 月 7 日生效;
• 强制范围主要覆盖 HORECA 堂食、调味品单份包装、酒店洗护用品三类(酒店洗护须内容物同样可堆肥);
• 生鲜果蔬包装经转换时大幅豁免,大量品类不再强制可堆肥;
• 行政罚款 2,500 至 25,000 欧元(货值超年营业额 10% 时最高可上浮至 10 万欧元),自 203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 法律依据为 PPWR Art. 9(2)(b)。
涉及具体条款与认证要求核对,可通过 PPWR 合规通(ppwr.greenplastic.ai)查询。
本文依据意大利第 143 号法令(Decree-Law No. 143/2026)、第 173 号转换法律(Legge 5 ottobre 2026, n. 173)、PPWR Art. 25 及 Art. 9(2)(b) 原文整理;具体执法口径与豁免清单以意大利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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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国嘉基业包装循环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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