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案件概况
凉山州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发挥多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聚焦团伙式、跨区域、虚开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积极营造更加规范公平的税收环境。
— 2 —
加入再生塑料税务合规人脉资源圈
专门讨论废塑料税务合规问题的专业圈子
知识库、最新资讯、解决方案一“圈”打尽
限时免费加入
— 3 —
对于再生回收行业,无论是个体工商户还是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实际经营当中最主要缴纳的税种有增值税、附加税、所得税、印花税。事实上,由于行业的特殊性以及制度上的管理缺陷,回收再生行业普遍存在前端取得进项发票比较困难,在实际交易中存在一些“糊涂账”。
— 4 —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2021年第40号公告《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业内称其为“40号公告”。40号公告规定了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计算缴纳增值税。
— 5 —
近日,有消息称部分地区对于再生资源行业简易征收企业已经出台相应政策,将以8%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延伸阅读:简易征收废料企业,按8%核定利润,征收所得税?)
以回收企业销售废塑料5000元/吨计算,核定应税所得率8%,按此算得企业利润为5000×8%=400元/吨;如果所得税按照25%征收,所得税为400×25%=100元/吨,即销售额的2%。
核定征收制度的立法本意,是基于税收征管的需要,在企业未设置账簿或账簿不清无法准确查账征收等特殊情形下,赋予税务机关对其所得按一定的应税所得率或所得额征税的权利,主要适用于没有建账能力或会计核算制度不全的小规模企业。
是否适用于再生资源企业呢?或许也是治标不治本,无法从根源上破解税收困境。
如果您有关于核定应税所得率相关问题,请联系我们【(联系人:贾宝玉 13371628603(微信同号)】,或者加入再生塑料税务合规人脉资源圈,共同讨论。
(参考:理税、华税、中税企信服务、废废网等)
推荐阅读
这是废塑料新观察公众号的第10107篇文章
责编:晴天
校对:呦呦
点击关注,同产业共成长